倘若贵公司拒绝支付就业
补助金,您首先应该积极与公司展开有效的磋商与交流,深入了解公司之所以做出此决策的具体原因,同时清晰地表述出自己所享有的合法权益。
若是经过与公司的协商未能达成共识,那么您也可以选择向贵公司所在地区的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劳动监察部门对于公司任何侵犯
劳动者权利的行为均有调查权以及
处罚决定权。
再者,您亦可以向所在地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
仲裁申请。
在此之前,请务必充分准备好相关的
证据材料,诸如
劳动合同、解聘或者
劳动关系终止证明等,以便充分证明贵公司之所以应当支付就业补助金并且至今尚未履行相应义务。
在接受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之后,若对此结果仍然感到不满意,那么在法定期限内,您有权依法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值得强调的是,在法律维护权益的过程之中,务必重视证据的搜集以及妥善保管工作,以期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化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