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包雇员合同期满后不
续签的
赔偿问题,需要依照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分析。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外包雇员与外包公司所签订的
劳动合同即将期满,然而外包公司决定不予续签,那么应当遵循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中所明确列出的相关条款进行妥善处理。
如果在外包公司坚持保持原有的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或者提高该条件后继续续订劳动合同时,若
劳动者仍然表示不同意续订,那么外包公司将无须支付任何形式的
经济补偿;反之亦然,如果是由于外包公司降低了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导致劳动者无法接受并拒绝续订,或者外包公司直接做出了不续订的决定,那么外包公司就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在计算经济补偿时,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每满一年便向其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作为
赔偿金。
然而,如果是因为用工单位不再需要使用外包雇员,通常情况下不会直接涉及到赔偿问题,除非在劳动合同中另有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