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尚未签署
劳务合同时选择脱离现有岗位,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在此特殊情况下,
当事人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请双倍的薪资
赔偿金。这是因为,若职业机构自雇佣
劳动者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以上,不足一年的时间里仍未与其签署书面
劳动合同,则该机构应按照相应的标准,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薪资报酬。但是,在寻求此种权利前,必须符合以下几个重要前提:首先,要确保没有签订劳务合同的日期是处在法律规定的期限之内;其次,需要提供充分的
证据来证明自己与职业机构之间确实存在着事实上的
劳动关系,例如
工资发放的详细记录、工作证件、出勤记录等等;最后,必须在法律规定的
仲裁时效范围内提交申请,通常来说,这个时效期为一年。只要能够满足上述所有条件,那么就有可能成功地争取到双倍的薪资
赔偿。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快收集并整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