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人事宜方面,个体经营户与职工之间如若没有签署相应的
劳动合同,无疑将带来严重的法律风险。
据我邦法律明文规定,个体经营户身为用人单位,同样有责任与雇员签订
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
若未能签署此项合同,雇员便有可能依法要求获得
双倍工资差额的补偿。
然而,倘若双方已经形成了实质性的
劳动关系,例如雇员服从于个体经营户的管理,依照其指示进行工作并获取相应薪酬,那么即便未
签署合同,劳动关系仍然得以确立。
然而,由于缺乏合同约束,一旦发生
劳动争议,个体经营户很可能会在
法律诉讼中陷入被动局面。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各位个体经营户应当迅速采取行动,与雇员协商
续签劳动合同,以明确规定各自的权责利义,从而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