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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纳社保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规定

遵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任何雇佣单位未能依照法规要求为其员工正常完备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情形下,该劳动职工均拥有合法权利附条件地解约劳动契约关系,并针对该单位提出相应的经济赔偿请求。
上述经济赔偿额度应按照该劳动者在所述这家公司工作时间的长短,精确到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来进行计算;如果工作时长大于等于六个月而小于一整年的,则应按照一年的标准来衡量;若工作时长不足六个月的,则仅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劳动者以所在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为缘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赔偿的事例来说,该劳动者需要承担起证明用人单位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一事实的举证责任
最新修订: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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