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们中国的
劳动法律制度,即使仅仅是一天
工资的延迟发放,也被视为
拖欠工资的违纪行为。
此类
法规所明确赋予了用人单位以依照书面
劳动合同以及国家制定的相关条例,向员工按期且全额支付工资这一强制性责任与义务。
这个"按期且全额"的概念实质上就是指在事先约定的支付期限内,将薪酬支付到位。
因此,万一有用人单位由于仅仅一天的支付延误,员工可以自主选择同用人单位进行有效的交涉、协商,敦促其尽快纠偏并恢复正常付薪状态。
若交涉无果,员工则可以进一步通过向
劳动监察部门
申诉,亦或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诉讼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评价该问题需要权衡的要素可能包括用人单位给出的解释合理性及其支付状况的稳定性等等。
总的来说,虽然只是一个工作日的薪资延误,但
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亦必须得到认真考量和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