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试用期内
违约金的天数上限问题,并不存在明确的法律规定。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仅有在两种特定的法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方可与
劳动者协商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责任:
首先,在培训服务期协议中,双方可以就违约金事项作出约定;
其次,在
竞业限制协议中,同样可以对违约金事宜进行商定。
在试用期期间,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投入了专项培训费用,开展了专业技术方面的培训活动,并且与劳动者签订了服务期协议,那么当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时,必须依照协议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但是,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出用人单位实际提供的培训费用总额。
综上所述,对于试用期违约金的问题,我们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存在法定的违约金情形以及相关约定是否符合法律
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