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境内,孕妇遭到解雇常常被视为
非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
法规政策的阐释,女性职员在孕期、产后以及哺乳期这三个阶段,其雇主不得依循本法典的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的条款解除她们的
劳动合同。
除非此类怀孕期间的女性职员有显而易见地违反了用人单位各项规则与制度,或者被依法追究了
刑事责任等法定情况出现,否则用人单位无权擅自终止与其的聘用关系。
若您不幸遭遇到怀孕后被解雇的情况,建议您收集相关的
证据材料,例如劳动合同、解聘通知书、工作记录等等,然后向当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向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
申诉,以求得用人单位恢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相应的
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