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处于
试用期内的员工被解聘时是否应获得
赔偿这一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当用人单位能够充分证明该员工在试用期内未能达到其所设定的录用条件,从而决定解除与之签订的
劳动合同时,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并不需要向该员工支付任何形式的
赔偿金或
补偿金。然而,用人单位必须具备明确且合理的录用条件,并且能够提供充足的
证据来证实该员工确实未满足这些条件。如果用人单位无法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在
解除劳动合同时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例如解除理由不合法、程序不规范等,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依照相关
法规向该员工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或补偿金。通常来说,赔偿金或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依据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长度来确定的,如果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不足六个月,则用人单位需向其支付半个
月工资作为
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