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进行
清算阶段,关于对孕产妇的
赔偿问题主要涉及到经济方面的补贴以及她们怀孕期间、分娩期间和哺乳期间所应享有的薪资及其他相关福利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对于孕产妇而言,
经济补偿应当按照她们在本企业中的实际
工龄来进行评估,每满一年即为一个周期,从而根据这个周期向
劳动者支付相应的月平均薪資作为
补偿金。倘若她们在企业中持续工作达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则将按照一年的工龄来计算;如果她们在企业中的工作时间低于六个月,那么我们将向她提供半个月的
基本工资作为经济上的补偿。除了上述提到的经济补偿之外,孕产妇还享有包括怀孕期间、分娩期间和哺乳期间的薪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費用等在内的多项福利待遇。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贵公司未能提前三十天以
书面形式通知孕产妇解除劳动合約,并且在未得到孕产妇的同意下强制终止妊娠或者补偿金支付不足,那么贵公司还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薪資作为赔偿。但是,具体的赔款金额和赔付方式可能会因为地域性的法律
法规的差异,以及双方最终达成共识的结果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