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遭遇破产境遇之时,对于员工薪酬薪资的清偿事宜,必须严格依照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操作。首要原则在于,在破产后,所有的
破产财产须优先
清算偿还各种破产费用与共同利益
债务之后,紧接着便是对员工的
工资、
医疗费用、
伤残补贴及
抚恤金等进行
第一顺位的清偿。此外,还包括那些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费、基本
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应当支付给员工的
补偿金。值得注意的是,破产企业的
董事、
监事以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将按照该企业全体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来进行计算。在具体结算工资的过程中,应根据每位员工实际工作的时间长度以及事先约定的工资标准进行精确核算。若企业存在
拖欠工资的情况,员工应立即向
破产管理人提出申报债权的请求,以此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