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企业破产这样的情况,您可能会关心员工社会保障福利的补偿问题。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则与实践准则,我们认为
职工社保的
赔偿通常需要遵循如下所示的先行原则:第一步,优先履行破产企业到期应付且需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费以及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这些都被视为破产
债务,将会在后期得以稳妥
清算并偿还;接下来,在整个
破产程序当中,将妥善优先处理
债权人即破产企业所
拖欠的
员工工资,以及他们的
医疗费用、残废补贴、
抚慰金等法定费用,同样的规矩适用于欠款和需划拨到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依据法律、行政规章制度应当交付给员工的
经济补偿金;若企业破产后的剩余资产无法完全负担上述所有事项的结算,届时可能会按照特定数额或特定排序来实施资金分配。在此关键时刻,广大员工理应密切关注
破产清算的每一个步骤和环节,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