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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怎么解决

对于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员工,即使所在企业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也应该遵循相关法规的规定,将此期限延迟到相关员工哺乳期结束为止。如果企业在原劳动合同到期时决定终止与员工之间的雇佣关系,那么这种行为将被视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这类情况,若员工提出请求要求重新恢复劳动关系,作为企业,我们应毫无保留地予以执行;而当员工不对续约做出明确表示,或原劳动合同已然无法继续履行,那么作为企业,我们有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照员工劳动年限向其支付适当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来说,每满1年(即在该单位的实际工作月份),我们将需赔偿每位员工2个月的基本薪资,以此计算赔偿金总额。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自身有重大过错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最新修订: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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