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必然。若员工察觉本企业未能按时足额缴纳
社会保险,可首先尝试通过与公司高层沟通寻求解决之道,促使
企业法人能够将过去未曾支付或缴纳的相关
社保费用尽快在合法授权下结清并交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局处理。若是企业高层坚持不予理睬或推诿,员工应毫不犹豫选择向所在地行政管理机关劳务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或者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在此情形下,除非劳动力提供者出勤超过15个工作日,否则用人单位必需于该自然月内按照
法规为其注入社会保险;
然而,自次月起,企业则需停止向其缴纳社会保险。
《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
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