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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不续签必须提前一个月有何法律依据

通常而言,雇主无需在事前30天向员工透露此类信息。
然而,如果员工希望停止续订,则通常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雇主。在以下情况之下,依据《劳动合同法》所明确的具体条款和流程,劳动者有权与雇主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首先是双方协商达成共识;
其次,劳动者应采取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雇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最新修订: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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