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突然发生重病或不幸在48小时内经过全力抢救仍无法复生,那么便会被定性为
工伤事故,并可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
工伤标准享受相应的赔付权益。对于因公殉职的员工,其
直系亲属应根据以下规定,依法从
工伤保险基金渠道获取丧葬
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多项权益。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丧葬补助金将以该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6个月作为计算依据;
其次,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是按照员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那些
因工死亡员工生前主要依靠其生活、且丧失了劳动能力的亲属们。具体的
分配比例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而对于孤寡老人或孤儿,他们的
抚恤金则在此基础上再增加10%。需要注意的是,所有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总和不得超过因工死亡员工生前的工资水平。关于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则由国务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制定;
最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
近亲属按照下列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