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地户籍者欲申领
失业保险金,必须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在所在地城市办理并持有有效的
居住证明。在这种情况下,您享有领取失业津贴的权利,但在享受此项福利之前,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您必须参加过
失业保险,
其次,用人单位与您需共同履行过去一年的缴费义务;
再者是,在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后,您无法自主选择中断就业行为;
最后,您还须依法进行失业及求职登记。
《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
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
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