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仲裁法庭着手处理
劳动争议案时,应首先寻求调停解决途径。
若经调解各方达成共识,则需要将共识内容以调解书形式书面展现,并自送达到各方之日起生效。
然而,如果在调解过程中未能就相关事项达成共识,或调解书在送达前任何一方表示异议,仲裁法庭将会立即进行裁决环节,而无需等待调解书的送达。
消费者对于
仲裁庭作出的仲裁决定若有异议,可于收悉裁决书的翌日,也就是15日内,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如期满原告仍未发起相应
诉讼程序,则裁决书自收到之日起即产生
法律效力。
双方均应遵守此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调解书及裁决书所栽定的义务。
若某一方塑料支付期限,另一方可申请当地人民法院对其
强制执行。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
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
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