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雇员面临被所在单位解职时,相关的
经济补偿参考标准如下所示:
若属于违反
劳动法规的辞退情况,则应按照双倍的标准予以核算。
换言之,
1.根据雇员在该公司所服务的年限,每满一年便向其发放一个月的薪资作为
经济补偿金;
2.如雇员已经供职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此时应以等同一年的标准进行计算;
3.而对于那些在公司任职未满六个月的雇员,将向他们支付半个月的薪资作为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说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