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过程中,您需要准备并获取以下相关材料:
首先是完成与所在部门或团队的工作交接事宜,并签署确认无误的交接表格;
其次,需要确认个人
社会保险的交接已经顺利完成;
第三,请务必获得正式的
离职证明文件。
在此期间,应在员工劳动手册中显著位置加盖清楚地显示
解除劳动关系字样的印章。
若您曾与公司签订过竞业禁止协议,那么在离开前,还需妥善保管该协议文本。
《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
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
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