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这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同时进行。若您需要向
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您首先需准备好各类与本次投诉事件有关的详细资料,并获取能够证明您与用人单位间确实存在
劳动关系的有力
证据,例如
劳动合同等。
然而,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与
申请仲裁的流程及最终结果均有所差异。投诉是指您直接将所遇到的问题向监察部门反映,然后由该部门负责调查核实,若发现用人单位确有
违法行为,则会责令其予以改正,但这种方式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强制效力。而经由
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结果,若用人单位拒绝履行生效裁决,那么作为
劳动者的您便可向当地人
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