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制订的各类考核标准与扣款政策,其合法性依赖于两个前提条件。
首先,这些规定需基于本公司持有的各项规章制度而定;
其次,扣款金额不得超出该员工当月薪资总额之百分之二十的上限,此为法律所允许者;
反之,若扣款金额越过此界限,即属
非法行为,员工有权对相关事项提起相应
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
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
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
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
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