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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所涉月工资要如何计算

何**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工资福利咨询 2026.01.22 08:26:06 445人阅读

经济补偿金所涉月工资要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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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算经济补偿金月工资时,按劳动者应得工资算,涵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二)工作不满十二个月,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三)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四)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第三款规定,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26-01-22 13:5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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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得工资算,含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收入。
2.工作不满十二个月,按实际工作月数算平均工资。
3.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按三倍数额支付补偿,支付年限最高十二年。
4.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2026-01-22 12:5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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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经济补偿金所涉月工资按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算,应按应得工资计,含多种货币性收入;工作不满十二个月按实际月数算;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按三倍数额支付且年限最高十二年;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和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为出发点。将计时、计件工资及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纳入应得工资计算,能更全面反映劳动者实际劳动价值。对于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情况,按实际月数计算平均工资体现了灵活性和合理性。月工资过高时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并限制年限,避免用人单位负担过重;平均工资过低时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保障了劳动者基本生活。如果遇到经济补偿金计算方面的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22 11:24: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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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所涉月工资按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算,以应得工资计,涵盖计时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1.工作不满十二个月,按实际工作月数算平均工资。例如工作仅6个月,就将这6个月工资相加除以6。
2.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年限最高12年。这可避免过高补偿。
3.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保障劳动者权益。

企业应准确核算经济补偿金,避免劳动纠纷;劳动者要了解自身权益,遇到问题及时维权。

2026-01-22 10:12: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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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计算依据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范围涵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以应得工资为准。
(2)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3)当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时,经济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十二年。
(4)若劳动者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提醒:
计算经济补偿金时需准确核算应得工资,不同工资水平对应不同计算方式,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6-01-22 09:32:27 回复

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补偿金中工资计算标准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这一问题上,最容易引发混淆和纠纷的地方常见于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否包括加班加点劳动报酬的问题。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劳动报酬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包括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经济补偿金个税如何计算根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退职费、安置费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第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第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第四、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举例】例如:某职工2005年6月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取得经济补偿金80000元,该职工在此单位工作时间为8年,故该职工就此一次取得的经济补偿金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第一按照国税发(1999)179号文件,首先计算出个人的月工资收入(视为月收入)月工资收入:(80000-14063×3)÷8=4726.38(元)第二、计算当月的个人所得税月应纳税额:(4726.38-1600)×15%-125=343.9(元)第三、该职工工作8年(视为8个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款为:应纳税款=343.9×8=2751.2(元)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经济补偿金个税如何计算根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退职费、安置费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第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第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第四、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举例】例如:某职工2005年6月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取得经济补偿金80000元,该职工在此单位工作时间为8年,故该职工就此一次取得的经济补偿金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第一按照国税发(1999)179号文件,首先计算出个人的月工资收入(视为月收入)月工资收入:(80000-14063×3)÷8=4726.38(元)第二、计算当月的个人所得税月应纳税额:(4726.38-1600)×15%-125=343.9(元)第三、该职工工作8年(视为8个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款为:应纳税款=343.9×8=275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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