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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期就离职扣款标准是多少

谢** 山东-青岛 劳动关系咨询 2026.01.22 07:56:14 402人阅读

合同未到期就离职扣款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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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未到期离职,用人单位通常不能随意扣款。不过,若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致使用人单位受损,需承担赔偿责任,且无统一扣款标准。若签有服务期协议,劳动者违反约定要按规定支付违约金,数额不超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也不超服务期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费用。涉及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违约,同样要按约定付违约金。
2.解决措施和建议:
-用人单位应明确告知劳动者相关规定和违约后果,签订合同时清晰约定各项条款。
-劳动者要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遵守合同约定。
-若单位随意扣钱,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26-01-22 13:3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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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合同未到期离职,用人单位通常不可随意扣款。只有在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给单位造成损失时,才需承担赔偿责任,且无统一的扣款标准。
(2)当双方有服务期协议,劳动者违反约定,要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过违约金数额有限制,不能超过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也不能超过服务期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3)若存在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劳动者违约就需按约定付违约金。
(4)除法定情形外,单位无权随意扣钱,劳动者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

提醒:劳动者离职要依法依规,避免因违法解除合同承担赔偿责任。遇到单位随意扣款,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可进一步咨询分析。

2026-01-22 13:03: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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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合同未到期离职,若未违法解除合同且无服务期、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违约情况,用人单位随意扣款,劳动者可收集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二)若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要主张赔偿需证明损失存在及具体数额。
(三)签订服务期协议的,劳动者违约支付违约金应按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来支付。
(四)涉及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违约的,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五)遇到单位随意扣钱,劳动者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026-01-22 12:41: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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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未到期离职,单位通常不能随意扣钱。若劳动者违法离职致单位受损,要担责赔偿,但无统一扣款标准。
2.签了服务期协议,劳动者违约需按约定付违约金,金额不超单位培训费用,且不超服务期未履行部分分摊的费用。
3.涉及保密和竞业限制,违约要付违约金。除法定情况,单位无权随意扣钱,劳动者可投诉或仲裁维权。

2026-01-22 11:22: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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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合同未到期离职,用人单位一般不能随意扣款,法定情形下劳动者需承担赔偿或支付违约金责任,劳动者遇单位随意扣钱可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合同未到期离职时,若劳动者正常离职,用人单位随意扣款不合法。但如果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单位造成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过没有统一的扣款标准。要是双方签订了服务期协议,劳动者违反约定,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数额有上限,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同时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涉及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时,劳动者违约也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除这些法定情形外,单位无权随意扣钱。劳动者若遇到单位随意扣钱的情况,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离职过程中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22 09:42:57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您好,是的。根据《交通违章处罚程序规定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民警在纠正、处罚交通违章时,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一)传唤;(二)暂扣机动车、非机动车;(三)拖曳车辆、锁定机动车车轮;(四)滞留机动车驾驶证副证或者正证、机动车行驶证;(五)收缴非法装置或者牌证。第三十六条机动车驾驶员及其驾驶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无其他机动车驾驶员代替驾驶、交通违章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侦)查或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一般程序接受处罚等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暂扣机动车:(一)醉酒、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无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驾驶证正证、副证被滞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三)持转借、挪用、涂改、伪造、冒领、失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四)驾驶与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五)学习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六)在实习期内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七)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驾驶机动车的;(八)驾驶两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九)机动车号牌或者行驶证系涂改、伪造、冒领、挪用、转借、失效的;(十)驾驶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的;(十一)机动车无号牌和行驶证,且没有其他临时行驶合法凭证的;(十二)机动车号牌或者发动机、底盘号码与机动车行驶证记载不符的;(十三)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肇事以及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十四)与被查缉的或者被盗抢机动车特征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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