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公家机构的资金转入私人账户,将构成
违法规则,原因在于这些账户中的财产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若有未经合法程序的转账行为,便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转移公有财物。在对外需承担相关责任之时,此种行为可能导致公司需为其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企业以及各类组织中的
公务人员,假如利用自身职务之便,擅自挪用所在单位的资金供自己私用或者借予他人,且涉及金额较大、
逾期超过三个月未偿还者,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是涉及金额较大并用于盈利性活动,甚至从事非法活动的,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
处罚;而对于那些挪用本单位资金
数额巨大,或者虽然
数额较大但拒不返还的公务人员,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
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其中,
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