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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如何获得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与用人单位进行深入协商。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若用人单位率先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请求,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劳动者有权享受经济赔偿金的待遇。
2.如因自身行为并未触犯任何过错,而导致用人单位首先选择解除劳动合同
3.若由于用人单位方面存在过失或者错误行为,劳动者可通过积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以维护个人权益。
然而,劳动者并非只能坐等用人单位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解雇自己,他们同样可以在遇到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特定环境下,甚至是严重过错的情况下,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约,从而依然能够依法获得应得的经济赔偿金。
4.当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之时,如用人单位不愿续签或降低原有标准进行签约。
在这种情况下,通常而言,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继续签署新的劳动合同,但是若在此刻,用人单位拒绝续签,或者擅自降低原有的劳动报酬标准,那么劳动者亦可据此向用人单位索取经济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新修订: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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