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员工主动离职并引发劳动
仲裁之后,企业可采取以下四个策略以应对该问题:
(1)积极地与申请方协商,尽最大努力寻求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
(2)若协商无果,可向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寻求协助,通过其来促进双方之间的交流和协调;
(3)倘若
仲裁程序不可避免,则应全力配合劳动仲裁机构提交辩护状,以及积极参与仲裁庭审过程;
(4)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对于新
入职的员工务必签署书面
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同时将合同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备案,严格遵守各项
劳动法律
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
当事人就同一
纠纷再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
法院起诉的,
仲裁委员会或者人
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