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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裁员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吗

在面临辞退之议时,企业应提前向员工发出通知,遵循一般的法定要求至少提前一个月进行。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辞退的原由各异,通知员工的方式与期限亦有相应变化。当公司因经济形势作出大规模裁减时,便需按照规定提前30日就此事项对员工做出正式通知,并按法律所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至于以员工身体状况或工作能力欠佳为由进行的辞退则须提前30日作出告知,同样需依法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费。
然而在试用期间将尚未通过考核的员工予以辞退者,毋庸提前进行书面通知,也无需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至于无缘无故地将员工解雇,既不必事先知会,也是违反了相关法律并不合法,此时企业应付给被解雇员工双倍于其他正常情况下所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最新修订: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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