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申请设立
劳务派遣机构的详尽报告;
2.对设立劳务派遣机构之可行性进行深入分析并制定出相应的具体实施策略;
3.详尽阐述劳务派遣机构的内部
法规与各项规章制度;
4.提供用于处理公司日常事务的办公场所相关证明文件(如
租赁合同、不动产所有权证明等)的
复印件;
5.出具法定
代表人的职务任命证书及其
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6.出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并确认有效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劳动法》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
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
劳动报酬和
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