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对于在职长达十年之久的员工不得任意予以解雇,如有违者需向该员工支付相应的
经济赔偿或额外
支付经济补偿金。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若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用人单位遭受极其严重的损失等法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发生之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
解除劳动关系,辞退
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