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需要明确指出:
试用期满后如需离开工作岗位,不仅可以获得当月应有的薪资报酬,同时也应该按照我们所签署的
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内容,将每位员工的
岗位工资一分不少地发放至其手中。
绝对不容许任何人以任何形式
拖欠或克扣薪资,若出现此类情况,您可前往当地劳动监督检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若仍未能解决问题,亦可向相关机构提出
仲裁申诉,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此外,您须知在试用期间所得的薪酬待遇,不应低于同等岗位同级别员工最低薪资水平,且不应低于
签订合同时所商定的
工资标准的80%,同时还应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政府所规定的
最低工资标准。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