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如若员工发生违反竞业禁止协议的行为,则仅会遭到民事责任的制裁,即需根据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而无需担心犯罪或面临刑事惩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具体规定,企业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设立关于保护企业商业机密以及涉及到知识产权方面的专门保密条令,以此来确保员工在离开岗位之后仍能够恪守这一规范。
对于承担了此类特殊保密职责的员工,企业可与他们在劳动合同或者专门的保密协议中详细规定竞业限制条款,并且承诺在劳动合同终止或是废除之后,根据竞业限制期限,每月向该等员工发放相应的经济补贴。
然而,如果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不慎泄露了公司商业秘密,且情节较为恶劣的话,那么有可能被视为涉嫌触犯侵犯商业秘密罪。
依据我国《刑法典》的规定,非法披露、使用或者放任他人使用其手中的商业机密,一旦情节严重,便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以罚金;
倘若情节极为恶劣,将会面临三年乃至十年不等的刑罚,同样也要接受罚金之惩戒。
侵犯商业秘密,必须符合如下任何一种情况,方可立案予以追责:
(1)导致商业秘密所有者蒙受损失数额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
(2)因其侵犯商业秘密而获取的违法收益金额达到了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
(3)使商业秘密所有者陷入破产境地;
(4)以及其他导致商业秘密所有者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