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贵司拖欠员工薪资长达三个月之久,身为员工的您可采取以下应对措施:第一,先尝试与其进行友好协商,恳求该单位尽早支付所拖欠的薪酬。
第二,倘若协商未果,建议您前往当地劳动部门设立的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投诉成功之后,相关部门会勒令单位限期内履行支付拖欠薪酬的义务;
若单位超过期限仍未支付,那么相关部门将依法勒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之间的标准,向您支付额外的赔偿金。
第三,如确实无法与单位达成共识,您还可以选择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力争获得应得的工资款项。
然而,若是对仲裁裁决结果感到不满,您有权在收到仲裁文书之日起算的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法律救济。《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