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可以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来弥补这份劳动合同的缺失。
其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建立雇佣关系之后,超过一个月但还没有满一年的时间内,仍然未能和该名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他们应该按照每个月两倍的标准,向该名员工支付相应的工资补偿。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因为违法行为,例如没有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应当签订此种类型劳动合同时日起至今为止,同样需要向每一位员工作出合理的工资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