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保障专题 > 产检假有什么规定

产检假有什么规定

产检假有什么规定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2024-05-24 18:20:21 已帮助149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产检假有什么规定
产假,即为在职女性在生产期间及其前后所享有的假期福利待遇,通常情况下,产假的开始时间为分娩前约半个月直至产后两个半月左右,对于晚婚晚育的员工,其产假甚至可以延长至四个月之久;
而对于依法履行义务的女性劳动者而言,无论是生育还是流产,她们都有权享受不低于九十天的产假休息。
此外,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享有进行产前检查的权利,在此范围内前往医院进行产前检查的准妈妈们,将视为正常出勤给予相应的工资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