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不能这样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月度的形式全额且准时地支付员工薪资,绝不容许有任何恶意扣除员工薪水的情况发生。
如发现有此类现象,这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也就是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他们会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拖欠的薪水,如果逾期仍然没有支付,您还可以请求额外的赔偿金,具体的赔偿金标准是:
应付金额的50%以上至100%以下。
其次,如果您因为未能及时足额收到薪水而希望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支付薪水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当然,如果您仍然希望继续保持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您也可以选择仅请求支付薪水。
《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