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之明确规范,若劳动合同中仅仅约定了试用期,则这一试用期将被视为无效,而此期间理应视为完整的劳动合同期限。
同样地,在同一家用人单位与其同一员工之间,试用期只能设定一次。
另外,针对拥有三年或以上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除上述情况之外,其余情形均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