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工朋友们在遭受工伤事故后所应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伤残津贴,具体相关标准如下:
倘若劳动者被评定为一级伤残程度,则其将可享受27个月的个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若被评定为二级伤残程度,则其将可享受25个月的个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同理,若被评定为三级伤残程度,则其将可享受23个月的个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而对于四级伤残程度者,其将可享受21个月的个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此外,对于五级伤残程度者,其将可享受18个月的个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而对于六级伤残程度者,其将可享受16个月的个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五级伤残程度者,其还将享有个人工资的70%作为伤残津贴;
而对于六级伤残程度者,其将享有个人工资的60%作为伤残津贴。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相关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