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有关医疗期间薪酬事宜,国家法律法规作出了以下明确规定:
在医疗期间,员工享有的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底工资标准的80%;
对于员工因患病或非工伤导致的疾病休养补助金,其计算方法为:
按照基本薪资及务勤工资除以当月总计的工作日天数作为计算基础,乘以一定系数,再加上病假的实际天数。
关于最底工资的详细标准,应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并上报国务院审批备案。
同时,公司必须依照国家规定,每月以货币方式向每位员工支付劳动报酬。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