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对于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方面,须按照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准则进行计算。
然而,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较高,超出了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三倍范围,那么在此情况下,对其所支付的
经济补偿年限最高不得超过1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