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
劳动者处于
试用期期间,其离职后的薪酬结算标准应当在正式解除或终止劳动协议之时予以发放,并且,此类费用必须由公司以一次性的方式全部支付予劳动者本人。
若公司需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款项,则该部分补偿在劳动者办理完所有工作交接手续之后进行发放。
此外,当
劳动关系的双方依照法定程序合法地解除或终止劳动协议时,用人单位有义务在正式解除或终止劳动协议的同时,将劳动者的
工资一次性付清。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
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