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工伤认定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耗费长达60个工作日,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直至第60个自然日内方能作出最终工伤认定的决定。
若对于案件事实明确、权利义务关系清楚明晰的工伤认定申请,我们将会迅速行动,在接到申请后的第15天内便可作出最终的工伤认定结论。
同时,我们还将以书面形式,向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近亲属以及该名劳动者所属的用人单位,及时传达这一重要决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