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工资条不宜用作作为个人收入的证明文件。
这主要是由于在法律层面上的严格性不足。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以书面形式详细记录向员工支付薪资的具体额度、付款日期、收款人姓名及签名等信息,并且需妥善保管这些资料至少两年以便日后查询。
然而,收入证明则是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一种经济收入证明,其格式和要求更为规范化。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