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法》之规定,企业必须按照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将工资支付给员工,且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克扣或无故拖欠。
对于已经产生的劳动争议,员工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交调解申请,调解过程遵循自愿原则。
在调解达成的协议中,各方均有权利随时放弃该协议内容的履行,其并不具备法律强制性约束力。
如任一方有异议,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仲裁机关提出仲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