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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4-05-20 09:25:07 已帮助13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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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试用期的具体规定:
若您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时,则试用期最长不可超过一个月;
如果您的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而又不足三年的话,那么此类情况下的试用期也不能超过两个月;
当劳动合同期限达到或超过三年且属于固定期限及无固定期限性质的,此时的试用期最长亦不能超过六个月。
另外,同一家用人单位及其雇员之间,所约定的试用期次数仅能有一次。
值得注意的是,试用期是被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的。
若劳动合同中仅仅只约定了试用期,那么此种情况下的试用期将无法生效,其期限应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此外,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的薪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一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水平,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同时还必须符合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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