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十级伤残的情况,相关规定要求一次性支付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伤残补助金。
在此所提到的“本人工资”,特指工伤人员在遭受劳动安全事故或患职业病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水平。
若该工伤人员的本人工资超过了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则应以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来计算;
反之,若其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六成,则应以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六成来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