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劳动合同内详细列举了如下内容:
1. 明确规定了该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
2. 详述了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所需履行的各项职责与义务;
3. 对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及劳动环境做出严格的要求,确保其工作环境安全可靠;
4. 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充分且合理的薪酬待遇;
5. 列出了劳动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以保证工作秩序井然有序;
6. 描述了劳动合同期满或解除时的相关事宜;
7. 详细列明了用人单位的全称、注册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具体信息等。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