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领域,劳务分包合同是指由承担施工责任的相关机构与负责招聘、派遣劳动力进行实际操作的施工单位之间依照法律法规所签订的明确劳务分包事宜的协议。
劳务分包合同涵盖以下各类业务内容:
1.木工工程作业合同;
2.砖石工程作业合同;
3.涂抹工程作业合同;
4.油漆工程作业合同;
5.钢筋加工制作工程作业合同;
6.混凝土浇注工程作业合同;
7.脚手架搭建工程作业合同;
8.模板安装工程作业合同;
9.焊接加工工程作业合同;
10.给排水、供暖及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作业合同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