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在签署劳动合同时,已经明确规定了各自的薪资待遇。
因此,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劳动合约将具备充分的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并按约履行职责和义务。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而擅自下调薪资水平,实际上就等同于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条款,这无疑是一种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违背合同精神的行为。
若由此导致劳动者实际收入受损,那么用人单位有责任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被克扣工资数额25%的经济赔偿金。
《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