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者进行正常工作行程时,若驾驶电动车出现了交通事故并且不是其所应承担的主要责任,则该种情况应视为工伤范畴。
然而,如果劳动者存在以下几种情形之一,将不被认定为工伤,包括故意犯罪、醉酒或非法吸食毒品以及自我伤残乃至自杀等行为。
根据相关法规,雇主应在劳动者遭受事故伤害之日或被确诊患有职业病之日起的第30个自然日之内,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